十五”期间,是河南省渔业发展最快的时期,也是最平稳的时期。这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、政府对水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,同时也是广大渔政人员坚持“依法治渔,以法兴渔,强化管理,文明执法”所取得的积极成果。
近年来,河南省渔业管理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等法律法规,出台了适合全省水产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,逐步建立健全了渔业执法机构,充实了执法人员,并根据国家、省有关文件精神,落实了编制和办公经费,配置了执法设备。“十五”期间,全省先后配备了渔政执法车15辆、巡逻快艇6艘,为渔政执法提供了交通保障。渔业生产安全得到高度重视,2005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,增加行政编制5名。各地在完善管理机构的同时,加大了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,努力消除渔业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。为保护鱼类资源,根据鱼类生长繁殖的特点,发布通告,在重点水域划定禁渔区、实施禁渔期,严厉打击违法作业行为,对渔业资源实施了有效保护。“十五”期间全省累计放流各类水产苗种20亿尾(粒),促进了渔业资源的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。按照《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》,各级水产主管部门与工商、技术监督、畜牧等部门通力协作,加强渔药、饲料的监管,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,为实现渔业的健康、持续、稳定、高效发展,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(赵宪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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