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9月28日,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成立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的批复》(豫编[2005]33号),批准成立成立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。 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:拟订全省渔业发展规划、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;负责管理全省渔业资源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;协调处理渔事纠纷;主管全省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;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工作,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管理渔港和渔港航标设置;处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;依法检验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,实施渔船登记、发证和船员培训;代表省政府行使渔政、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