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及《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》,进一步养护和合理利用黄河渔业资源,促进黄河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,每年4月1日----6月30日,全省在黄河干流河南段(三门峡水库、小浪底水库)实行禁渔。在禁渔期间,除特殊规定外,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 为了确保禁渔制度的贯彻落实,在明年3月下旬,我市将组织沿黄各县(市)区的渔政执法人员,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,确保在禁渔期期间所有渔船禁止捕鱼。通过禁渔活动的深入开展,使我市黄河沿岸的渔业捕捞生产规范、有序,黄河渔业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