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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业信息网最新动态:为了有效地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安全,按照《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黄河干流河南段(含三门峡水库、小浪底水库、西霞院水库)和淇河河南段实行春季禁渔的通告》规定,自2008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,黄河三门峡段实施全面禁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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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08-4-1 来源: 三门峡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
 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刚要》、《河南省实施(渔业法)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切实有效地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安全,促进渔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,按照《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黄河干流河南段(含三门峡水库、小浪底水库、西霞院水库)和淇河河南段实行春季禁渔的通告》规定,自2008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,黄河三门峡段实施全面禁渔。在《通告》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,除特殊规定外,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

  实施春季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制度,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有效措施,是发展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渔业的重要手段。作为黄河湿地重要组成部门的三门峡市水库、小浪底水库是黄河特有鱼类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域之一,对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的安全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在黄河干流三门峡段的禁渔区域主要包括三门峡水库的灵宝段、陕县段、开发区段、湖滨区段和小浪底水库的渑池南村段,禁渔河道长达200余公里,禁渔范围广,禁渔难度大。对此,三门峡市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,认真负责,2008年3月27日以(三农业字【2008】12号)文件专门制定下达了《三门峡市农业局关于印发“黄河流域三门峡段实行春季禁渔工作实施方案”的通知》,并于4月1日上午专门组织召开沿黄各县(市)区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,认真安排部署禁渔工作,有效保护黄河渔业资源的安全。


  会议要求在禁渔期内,各级渔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,全力以赴,加强管理,严格执法,严厉查处违反禁渔规定,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,为切实保护好黄河渔业资源,创造良好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环境。
  一、建立健全渔业船舶登记制度,落实属地管理制度,建立沿黄农(渔)民下河捕鱼作业申报制度,实行主管部门领导负总责,渔政部门具体抓,实现运转灵活、管理有序的工作机制,努力提高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,确保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。
  二、各地在管辖范围内的黄河段禁渔区和禁渔期间,禁止所有渔船渔民、沿黄农民下河从事捕捞、拉网作业。对属地的专业渔船、渔民、沿黄农民要澄清家底,制定工作方案,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,既要依法行政,文明执法,杜绝因粗暴执法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,又要让广大渔民真正认识和了解禁渔工作的目的及意义,切实把全市的禁渔工作做实、做细、做好。
  三、沿黄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部门要精心组织,认真安排,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要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,强化监督管理。对在禁渔期、禁渔区内违反规定的,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河南省实施(渔业法)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处罚。水产、渔政工作人员要将河南省《禁渔通告》及时无误地发放到每个渔船船主和农(渔)民的手中,并严格履行法律程序,确保这次禁渔工作顺利开展。
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禁渔工作,三门峡市农业局还向社会公布了三部监督电话(2806126、2806187、2806298),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。
(赵宪钧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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