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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业信息网最新动态:为了有效地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安全,按照《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黄河干流河南段(含三门峡水库、小浪底水库、西霞院水库)和淇河河南段实行春季禁渔的通告》规定,自2008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,黄河三门峡段实施全面禁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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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07-9-15 来源: 三门峡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

  一、三门峡水库概况及运行规律:
  三门峡水库是我国在黄河上兴建的第一座大型水利枢纽工程,它始建于1957年4月,1960年10月建成蓄水。水库主体工程三门峡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,最大坝高106米,坝长875.2米。水库按照“蓄清排浑”“调水调沙”的方式运行,库区平均泥沙冲淤基本平衡,水库淤积得到控制,冲刷出一条约10亿立方米的槽库容,加上滩区库容,保证水库约30亿立方米库容。水库建成50年来,已成为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防洪、防涝、减淤、供水、发电、渔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  每年的10月份至次年的6月份下旬,为三门峡水库的蓄水期。此期高峡平湖,碧波荡漾。20万公顷的浩瀚水面及湿地成为各种鸟类及鱼类越冬的理想场所。三门峡库区已被列入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保护。值得一提的是:每年冬季来临,上万只国家二类保护动物“白天鹅”翩翩飞临库区,在次栖息越冬,冬季来峡观赏白天鹅已成为三门峡一道亮丽的风景。
  4—6月份,是鱼类的最佳繁育期,此阶段库区水温回升,水草丰富,水质肥沃,环境优良,是鱼类繁育的良好场所,此时,在库区禁渔,对保护鱼类幼体,养护渔业资源,恢复渔业生态环境,促进渔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  进入6月下旬,因防汛需要,三门峡水库需与小浪底水库、万家寨等水库联合调度,进行调水调沙,人工塑造异重流,冲刷库区及下游淤沙,提高下游过水流量,减少泥沙淤积。因此6月下旬—9月底期间,水库采取敞泄方式运行,库区滩涂裸露,大片土地被附近农民耕种。捕民船只进入真正的休整期,渔民大多外出捕鱼或从事其它行业,以维持基本生机。
  二、三门峡水库禁渔二年来的成效:
  1.群众守法意识增强。
  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,群众明白了禁渔的目的及意义,自觉加入到保护渔业资源、敢于监督、举报、揭发偷捕滥捕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行列。保护黄河渔业资源,保护黄河水生动物环境已成为市民的一种自觉行动。
  2.新闻媒体高度关注,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禁渔工作。
禁渔开始前,电视台把禁渔通告在电视上连续播出,报社在报纸上也大幅度刊登禁渔通告。在禁渔期间,记者经常与渔政部门联系,了解禁渔进展情况,对渔政执法起到了良好的舆论监督作用。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禁渔工作,要求渔政人员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执法,坚决查处各类违禁捕捞作业,保护禁渔期库区良好的生态环境。同时,要求渔政人员文明执法,公平执法,树立渔政人员的良好形象。禁渔期间,库区秩序井然,与各级领导的重视、媒体关注、群众积极参与、渔政人员公平执法是分不开的。
  3.渔业捕捞秩序得到明显好转。
  实行禁渔前,只要库区蓄水,渔民就在水上捕捞作业。由于渔船没有实施检验,所有捕渔船只均没有办理捕捞许可证,渔业捕捞秩序混乱,渔政管理难度较大。禁渔后,渔政人员对捕渔船只、捕捞网具进行认真清查、统计,对不符合捕捞规定的网具禁止以后在使用,并对渔船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,促进渔船安全生产、渔业捕捞秩序明显好转。
  4.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。
  4—6月禁渔期间,三门峡水库鱼类繁育条件良好。禁渔二年来,三门峡水库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。据抽样调查,禁渔后期,三门峡库区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增多,捕捞个体比禁渔前同期明显增大,黄河甲鱼、黄颡鱼等稀有品种也能捕得到,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。
  5.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开始兴起。
  今年6月份,卢氏县在黄河洛河放流鲤鱼、鲫鱼200万尾,灵宝在宏农涧河、青龙涧河放流鲢鱼、草鱼、鲤鱼、鲫鱼300万尾,市渔政站计划近期在天鹅湖放流水产苗种200万尾。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,可达到增殖黄河渔业资源的目的。
  三、禁渔期管理存在的不足:
  1.禁渔期管理出现无具体法规可依现象。
禁渔二年来,原有的《河南省〈渔业法〉实施办法》失效,新的《河南省〈渔业法〉实施》办法没有出台,哪些为禁用网具及捕捞办法,捕捞网具最小尺寸是多少,对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如何处理,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可依,影响了禁渔效果。新的《渔业法》实施办法的实施将有力促进禁渔工作的发展。
  2.禁渔管理制度有不尽完善之处。
禁渔应该是库区沿岸各级渔政管理部门共同管理的事情,而不是区域性的管理。三门峡水库两岸跨河南灵宝、陕县、湖滨、开发区、山西省的平陆、芮城县,今年三门峡水库在河南段实行禁渔,而山西省并没有实行禁渔,渔民利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,明目张胆把禁用渔具插在黄河对岸,而我市渔政人员无法管理,这样对整个库区禁渔管理很不利。
  3.禁渔应该适当考虑对渔民的补贴问题。
  4—6月为禁渔期,禁止渔民在库区捕捞作业。禁渔后期,黄河进入防汛期,水库水位下降至主河槽,渔民无法捕鱼。禁渔时,渔民不得捕鱼,开禁后,渔民无鱼可捕。禁渔的目的是让渔民受益,由于禁渔渔民的生活受到较大影响,渔民对禁渔有较大抵触情绪,有关部门是否考虑应给渔民适当的补贴呢?
  4.禁渔缺乏必需的经费及相应的执法设备。
  禁渔是一项时间较长,任务较重的工作。近二年,每年禁渔期,沿库各渔政人员都把主要精力放在禁渔工作上,但由于缺乏禁渔经费,缺乏渔政车船,每次库区巡视检查,都需租车、租船,高昂的租赁费用让各渔政站无法承担。今年6月,在湖滨区黄河沿岸,渔政人员在查处使用禁用渔具捕鱼时,由于没有船只,只好脱衣下河清理网具,生命安全没有保障。
  5.船检机构缺乏,造成渔船安全隐患较大。
目前,三门峡市尚无一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,辖区140多艘渔船没有检测,渔船质量无法保证。渔政部门无法办理捕捞许可证,捕捞秩序混乱。渔船没有经检验,既下水作业,安全隐患较大。
  6.禁渔应该有相应的奖惩措施。
  前二年禁渔期,相关部门只安排如何做好工作,而没有相应的禁渔奖惩措施。对禁渔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,没有相应的鼓励及奖励,对禁渔工作做的不到位的,没有处罚措施,奖惩不明确,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,起不到鼓励先进,促进落后的目的,长久去,禁渔就会流于形式,禁渔效果就会受到影响。
  四、对策及建议:
  1.省渔业主管部门应抓紧出台禁用渔具及捕捞方法、最小尺寸具体管理办法,出台不适合放流的水生生物物种名录,以便禁渔工作有章可循。
  2.禁渔应该由相关省份共同协商,统一安排部署,并有长远的规划,应达到哪些预期目标等.此外,禁渔配套制度应更完善些,有利于禁渔制度的实施。
  3.渔业部门应积极争取相应的经费及设备。各渔政部门要积极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汇报禁渔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,取得他们对禁渔工作的认识和了解,能够从经费上支持禁渔工作。市渔政站要积极向省主管部门反映情况,争取禁渔管理资金支持,此外要积极努力争取国家农业部渔政执法车船项目,并配合各县渔政部门争取车、船项目,确保禁渔工作有必需的经费及交通工具。
  4.争取尽快成立船舶检验机构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担负着渔船登记、检验等职责。所有捕捞渔船只有通过船检机构检测,正式发放渔业船舶登记证、渔业船舶检验证后,再有渔政部门发放捕捞许可证,渔船凭“三证”捕捞才合法有效。为了确保渔船管理早日走上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轨道,成立渔船检验机构迫在眉睫。
  5.鼓励在黄河流域开展增效放流活动。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增殖渔业资源的一项有效措施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增殖放流活动的意义,加大经费投入,安排专项资金,组织水产渔政部门在黄河干流采取增殖放流措施,增殖渔业资源。渔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增殖活动的重要性,使增殖放流工作长久持续开展,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、健康发展。
  (作者:杜建刚 桑武军 张正芳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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